一是自6月1日零时起,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离开上海的人员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来上海和回上海的人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机场,港口,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冷链物流等需要定期进行核酸筛查的相关行业或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配送,城市保安等流动人员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核酸检测要求
四,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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