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淳化县公安局获悉,最近几天,淳化县公安局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了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件一:李某,男,汉族,陕西神木人2021年12月24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淳人员,遂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该李在留观隔离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损坏隔离点卷闸门,翻越隔离区围墙等手段,先后两次欲从隔离点逃离,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白某某,男,汉族,陕西淳化人2021年12月22日下午,白某某在得知西安市疫情防控将升级的消息后,于当晚20时许从西安市莲湖区骑乘一辆共享单车返回淳化,于次日6时许行至石桥谷口疫情防控点附近,为逃避疫情检测检查,便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淳化县境内,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日前,白某某被集中医学隔离淳化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白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金九银十,还是天津市海产品大量上市之际,天津市居民喜食“海货”。根据以往监测数据,此间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高发时期。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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