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权利保障制度,维护家庭全职服务成员的合法权益最近几天,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提交提案受到广泛关注
她建议,因特殊事由,特殊时期辞职回归家庭承担家庭全职服务的成员,可享受工龄累计及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最近几年来,关于保障全职太太或全职先生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开始关注这部分群体在家庭中作出的贡献,他们在家庭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但实际生活中并没有相应的劳动报酬,经济价值也往往被忽视。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确立了离婚家务补偿制度,这也是对家务劳动无形价值的一种肯定从提案引发的讨论看,恰恰说明这部分群体的贡献正在被社会公众认可
至于提案中所说的职业权利涉及到的问题更为复杂在现实生活中,全职太太或全职先生在家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并且为了子女和老人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即便后期重返职场,也会因和脱离工作岗位太久而变得困难重重
但将全职太太,全职先生作为一种职业合法化,其可行性有几分也值得考量首先,作为一种职业,应该由谁开工资,薪酬开多少,是否需要设置KPI考核等等,职场上的要求能否带入到家庭生活中
再者,夫妻双方的关系并非简单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将全职太太,全职先生作为一种职业,在亲情伦理上也很难站得住脚。
回到这份提案的初心,根本还是要保障全职一方的合法权益,这既需要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家庭成员对全职一方的付出给予肯定和理解,承认他们劳动付出的经济价值,有关部门也要为这部分人群提供更多重返职场的机会和必要的技能培训,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方诉诸于法律时,能保障他们应有的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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