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今年12月25日前办理2020年补充养老保险。
根据消息显示,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允许跨年度缴费,未缴费年度视为中断缴费今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2020年养老保险受疫情影响或缴费不成功的人员,我市可在2021年12月25日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月数,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2020年需要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抓紧时间办理申请补缴的,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缴核定后,再到税务部门缴费同时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申请2021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选择在12月25日前通过税务机关的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申报缴纳
在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失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保状态发生变化的女性参保人员,在申领基本养老金时,应根据其参保状态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