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8月11日介绍,由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架直升机10日在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通关放行,直升机货值401.8万元,减免税款61.3万元。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商品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进口了首架‘零关税’飞机,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增添了在海南自贸港发展的信心。”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磊说。
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发布以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根据政策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进口符合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规定的车辆、飞机、船舶及游艇,均可享受相关政策。
海口海关介绍,为充分释放政策实施效果,海口海关根据产品类型分门别类梳理通关流程,发挥重点企业示范作用,不断扩大政策“首单效应”,以点带面助力更多企业享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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