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河南,上海,浙江,广东等地陆续发生由德尔塔株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疫情,陕西省西安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面临严峻形势。为严防外省市疫情进入西安市,造成疫情叠加,确保西安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外省市风险地区来返西安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信息报备凡14天内与国内报告的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西安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旅居史来西安人员,特别是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禹州市,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固始县,商丘市睢阳区,安阳市文峰区,滑县,上海浦东,奉贤,宝山区,浙江宁波,金华市以及天津市全域,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的来西安人员,从河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来西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入住酒店报告,完成报备,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分类管理措施
根据疫情发展,凡新增风险地区来西安人员,均应第一时间按照要求进行报备,配合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三,请外省市来西安人员和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凡与国内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人员,以及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全体市民群众有义务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市民群众,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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